2021年度宝鸡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01、临时变故起纠纷 合情合法终调解
(千阳县市场监管局)
案情简介:2021年9月29日,消费者王某投诉:9月初其在某婚纱摄影店为近期举办婚礼拍摄婚纱一套,双方已完成内外景拍摄、照片挑选、精修等环节,并已交清摄影套餐费3599元,后因王某与女友双方分手导致婚纱照无法使用,要求婚纱摄影店退赔部分费用。婚纱摄影店认为双方属于合同关系,消费者违约在先,且消费者选购照片货值超出了套餐约定,不愿退赔。双方产生纠纷,消费者遂进行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诉后,县消协立即开展调查。经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县消协遂对双方进行了两轮现场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向婚纱摄影店阐明,消费者因受婚变违约,并非主观故意,并因婚变在身心、财产诸方面均有受损,婚纱摄影店应酌情处置。同时,尽管消费金额小,但摄影店是最终受益者,面对客户突发变故,更应体现企业良好文化和担当精神。经耐心反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婚纱店同意并现场退赔了部分套餐1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此案涉及合同问题。根据《消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本案中,县消协考虑到临时婚变特殊性,在充分强调了不可抗力因素的前提下,又合理融入了人文因素,双管齐下,最终向消费者退赔部分费用,使该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02、消协调解退了款 老年消费需理性
(陈仓区市场监管局)
案情简介:2021年4月13日,消费者曹女士投诉:其父不顾家人劝阻,坚持在某保健品店花了6000元购买了该店推销的“某集团海藻片”八盒,投诉人认为该店涉嫌虚假宣传,要求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保健品店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所售“海藻片”属保健食品,每盒售价745元,索证索票齐全,且所销售产品包装上印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检查中未发现该店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鉴于投诉人坚决要求退货,且所购商品并未打开不影响二次销售,经调解,该店主动提出退还购货款5960元,并承诺经营中绝不强买强卖、扩大宣传,投诉人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近年来,民众保健意识增强,针对中老年人保健食品消费日渐增多,个别不法商家通过打亲情牌、家人式关怀、低价推销等各种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并诱导其心甘情愿的掏钱购买。在此提醒广大中老年人朋友:一是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二是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三是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若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