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7月30日,我省各市(区)、县(区、市)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实现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
6月18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调度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快建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各市(区)、县(区、市)积极响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迅速形成。下一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履行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